燃气灶使用8年强制报废
燃气灶使用8年并不需要强制报废。根据《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的规定,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为8年,但这并不是强制报废的规定。
这个规定更像是一个责任划分:如果燃气灶在8年内没有问题,那么继续使用肯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超过了8年,出现了问题,那么厂家可以举证,说明这个燃气灶已经超过了使用寿命,再用就是超龄服役,因此厂家可以不负责任。
另外,燃气公司是否会查,主要取决于当地的燃气部门和法律法规。如果燃气灶使用时间久了,部件老化,火盖及缝隙中会大量积存焦油、污垢等杂质,导致一开燃气就会产生异味,影响室内环境,这种情况下建议更换燃气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