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骑电动车被小区自动门撞倒,谁来担责?
在了解了案情的来龙去脉后,高新区调委会分别联系相关的三方,在确认事实后,分别指出三方均存在一定过失:第一,作为当事人,谢阿姨在进入小区时,未经过“人脸识别屏”的“识别”自行闯入,况且门禁系统的左、右立柱旁,清晰标注有“一人一杆”,但谢阿姨在发现门禁系统敞开后,未经停顿,直接骑行进入,才导致人车倒地受伤。第二,小区物业存在的过失为:当谢阿姨骑车进入时,门口保安恰好脱岗不在位,导致未尽到提醒义务或暂且阻止谢阿姨直接闯入,造成人车倒地。第三,作为设备维护运行方的上海某网络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也存在一定过失:此前小区发生过类似情况,在物业公司提醒加强设备维护,并建议再加装“防夹感应功能”系统后,一直置之不理,也未到现场查看情况,存在对设备疏于维护的责任。
